曹卫星副省长在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4-04-12 浏览次数:

(2014年3月18日)

同志们:

实施高校协同创新计划,是我省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一个重大专项。这次座谈会,也是一次研讨会、推进会,就是要围绕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交流经验做法,研究分析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更好地推动高校协同创新计划的实施。刚才,教育部科技司王延觉司长作了讲话,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意见,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省科技厅、财政厅负责同志结合各自职能作了具体部署,讲得都很好;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大学、盐城工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8所高校作了交流发言,希望大家互相学习、积极借鉴。

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实施以来,按照“需求导向、全面开放、深度融合、择优支持”的原则,分两批共立项建设59个、培育建设12个高校协同创新中心,覆盖了76%的普通本科高校,同时立项建设5个高职院校工程技术中心,各项工作开局良好、取得积极进展。据统计,两批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共协同580个单位,其中高校院所155个、骨干企业205个、政府及行业协会等220个;聘任人员7906名,其中诺贝尔奖获得者2名、院士163名、长江学者133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72名;集聚国家及省部级创新团队297个;计划筹措资金181亿元。特别是首批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谋划早、基础好、力度大,目前建设成效初步显现,已经成为江苏高等教育的新品牌。成效主要表现为“五个一批”:一是造就了一批领军人才,首批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组建后共新增院士3名、长江学者1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3名。二是产出了一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的28项、省部级奖励206项。三是新建了一批科研平台,协同体新获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平台55个。四是培养了一批创新人才,协同体累计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8700名。五是转化了一批应用成果,产生经济效益约25.7亿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有的高校存在重申报轻建设的现象,倾全校之力争取了项目但没有倾全校之力推进建设,把协同创新计划当作分资金、争资源、挣面子的项目;有的高校对协同创新的本质内涵认识不透,建设路径尚不明晰,协同体内仍然存在各自为政、协同力度不够的情况,企业承诺的支持资金及其他资源没有落实到位,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有待建立健全。对于这些问题,省有关部门、高校及各协同创新中心要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更加注重协同创新”,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高校院所具有较强的人才和科研实力,行业企业拥有丰富的市场资源。建设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有利于整合高校院所和行业企业的资源,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推动协同创新、提升创新效能。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高校协同创新,对实施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提出了明确要求。江苏发展最大的优势是科教与人才优势。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既需要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也需要发挥高校创新源头作用。目前我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85%、总量居全国首位,高新技术企业数占全国的比重超过1/8,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强。与此同时,我省高校虽然近年来也涌现出一大批重大科技成果,但与经济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高校科技创新在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我们要通过实施高校协同创新计划,释放高校创新潜力,促进高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一道开展协同创新,努力将高校优势真正转化为创新优势、竞争优势、发展优势。

这里,我就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着重讲四点意见:

第一,要始终把国家和地方急需作为根本导向。我们高校搞科研,常常是自己的优势是什么就做什么、能做什么就做什么,这无疑是需要的。但这次建设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是要在原有优势的基础上,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通过联合协同放大和增强优势,产出创新成果,直接推动发展。因此,我们要更加注重需求导向,更多地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什么就想方设法做什么,一个学科做不了的几个学科一起做,一个学校做不了的几个学校一起做,不仅学校一起做,而且与行业企业一起做。各协同创新中心一定要围绕国家和地方发展的重大需求不断凝练协同创新任务,围绕科学技术前沿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面向行业产业发展的核心共性问题、面向区域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先进现代文化建设的迫切需求开展协同创新,全面提升服务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现阶段,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要突出两个方面:一是要以支撑和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攻方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遴选若干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共性技术,集中力量开展协同创新攻关,努力取得突破性进展。二是要适应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科技需求,积极推进农业、医疗、环保、生态、文化等社会发展领域协同创新,开展科技应用示范,充分发挥高校协同创新对改善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的支撑作用。

第二,要始终把上水平和作贡献作为追求目标。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模式大体有两类,一是由企业牵头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二是由高校牵头建立协同创新中心。前者通常是为解决行业产业发展中某一领域的问题而组建,而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不仅要解决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而且要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推动高校自身发展上水平。各高校要牢固树立机遇意识,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突破口,着力在一至两个领域打造高峰、构筑优势、形成品牌,不断加快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要切实增强人才、学科、科研三者之间的协同互动,做强做大优势学科,集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建立健全有效的创新平台和机制,全面提升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在上水平的同时,要突出以贡献求发展,紧扣需求产出一流科研成果,解决该领域重大现实问题,助推行业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职院校工程技术中心来说,要重点做好应用技术的研发、推广与服务,促进校企人才双向交流、资源共建共享,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第三,要始终把资源集聚与整合作为重要基础。创新人才、仪器设备、科技平台等是开展协同创新的必需资源,其中人才处于核心地位,有了人才就会有平台和设备,没有人才再好的平台和设备也无法产生效益。可以说,人才资源是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基石。各协同创新中心要紧紧围绕需求,坚持以任务为牵引的人员聘用方式,广泛招引相关领域的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积极延揽一批国内外优秀创新人才和团队。要发挥协同创新中心现有高端人才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努力构筑高校协同创新的人才高地。要发挥高校自身优势,对协同创新中心依托的学科专业,在岗位设置、学科建设、研究生招收等方面给予倾斜,以此吸引企业和科研院所人才。在汇聚人才资源时,高校要有长远眼光和宽广胸怀,勇于放弃一些利益,与协同单位合理确认各自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界限,使各参与主体愿意将精英力量投入到协同创新中来。要建立与协同创新任务相适应的人才柔性流动和竞争、激励、退出制度,由协同创新中心对聘用人员进行科研考核、业绩奖励,条件成熟时可设置若干岗位引进一批优秀人才。

第四,要始终把体制与机制改革作为强大动力。实施高校协同创新计划,解决教育、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不紧和科研资源配置分散、封闭、低效等问题,关键是要建立健全协同创新体制机制,突破高校内部及与外部的壁垒,促进创新组织流动开放,促进创新要素汇聚融合,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上下游贯通。要构建科学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明确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努力实现共建共享、持续发展。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等试点政策,扩大到更多科技园区和科教单位”,对此我们一定要主动作为、积极对接。要健全寓教于研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学科交叉融合、产学研联合培养等途径,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要完善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改变以单一SCI论文及其影响因子为主导的考核倾向,更加突出原始创新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实效。要建立持续创新的科研组织模式,在协同创新中不断深入发掘和解决问题,推动协同创新向纵深发展。要创新国际交流合作模式,吸引国际创新力量特别是世界一流专家学者参与协同创新,合作培养国际化人才,形成全方位、实质性教育交流合作格局。要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文化环境,着力在协同体内创设自由开放、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学术氛围。

同志们,实施高校协同创新计划,事关高等教育强省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高校协同创新,政策与管理也要更好地协调,进一步增强关联性、系统性、配套性。省有关部门和高校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确保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教育和财政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注重宏观指导,积极制定引导支持政策、经费使用办法、绩效评价细则,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要加强项目管理,跟踪了解各中心建设情况,对意义重大、发展前景好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或由培育转为立项,对建设不力、进展不明显的项目要核减财政支持强度直至项目终止。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审计等部门和中科院南京分院要结合各自职能,引导支持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参与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优先支持协同体申报各类项目,规范监督协同创新中心经费使用管理。各高校要用足国家政策、用好省里政策、创新自身政策,统筹全校资源支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赋予协同创新中心先行先试的特殊政策,不断提高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质量和水平,努力使我省这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