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省教育厅在江苏大学召开镇江、扬州、无锡和常州地区6所高校10个协同创新中心座谈会,通过座谈交流以便更好地修订后续政策和改进工作。省教育厅将认真研究分析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思路和措施。有些问题需要我们与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比如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方面,我们将主动与省财政厅、审计厅沟通协调,对具体范围和要求予以细化明确;有些问题需要我们自己进一步科学完善政策,比如高职院校工程技术中心的绩效评估,要针对高职院校实际情况和特点提出适合的要求;有些问题需要用创新的思路探索解决方法,比如如何调动各协同单位的积极性,如何通过协同增效真正产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效益。
3月2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确定了未来五年江苏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罗志军书记在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方面提出“江苏是全国高校数和在校大学生数最多的省份,在‘双一流’建设中要有雄心壮志,乘势而上、主动作为,否则就会错失历史性机遇。在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中,要把提高创新能力作为重要任务,大力开展产学研合作,培养出一大批创新创业人才,推出一大批科技创新成果,创建若干国家级实验室,为江苏产业优化升级、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石泰峰省长强调 “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要强化高端合作,引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助推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支持高校加强国际协同创新,建设一批高水平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和研究中心。” 在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深入实施高校协同创新计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和关键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与联合科技攻关,重点支持建设10个左右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60个左右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和一批校级协同创新中心。”曹卫星副省长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总结讲话中指出,“相对于学科专业建设,高校协同创新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改革动力机制,与企业一道找准需要实现的科研目标、达到目标的路径、路径上的关键技术节点,并统筹考虑各协同体的不同优势组合。坚持以开放为取向,改革协同机制,注重组织创新,实行以中心为平台、以任务为牵引的人员聘用方式,并从形式、内容、层级上全方位设计制度模式和结构体系。坚持以共赢为方向,改革评价机制,完善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力争形成利益共同体。”领导们的重要讲话和文件要求,充分体现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性,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同时还要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借此机会对6所高校10个协同创新中心工作提三点意见,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
一、进一步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央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2月国务院出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省份的根本要求,协同创新计划是改革的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是改革的举措。牵头高校和协同创新中心要准确把握协同内涵,始终贯彻改革精神。一是要不断深化协同创新中心改革发展。各协同创新中心开展人事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模式、考核评价机制、科研组织模式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省教育厅支持协同创新中心优先改革发展,给予协同创新中心更大的政策支持力度。要深入研究协同创新中心运行机制和运行模式,完善协同创新中心的组织管理与运行方式,改进项目组织方式,创新科研团队组织模式,真正实现资源的协同。资源的协同包括既包括人才资源、学科资源和科研资源的协同;也包括牵头高校与协同单位之间的协同、学校内部的协同,以及各个平台之间的协同。协同没有固定的模式,鼓励探索尝试,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不断汇聚人才,从而切实增强人才、学科、科研三者之间的协同互动。二是要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各协同创新中心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融入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探索科技与经济、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的新途径,积极发挥高校科技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种连片5市联动自创区,原来仅此一家;前不久,河南郑洛新、山东半岛、辽宁沈大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准设立,苏南区域所在高校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方面的支撑作用应当得到充分发挥。省委省政府决定推进“一中心” “一基地”建设,“一中心”即“具有全球影响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总体要求是:“深入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建设具有全球影响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一基地”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总体要求是:“加强构建产业新体系,坚持调高调优调轻调强调绿的导向,落实《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加快制造强省建设,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一中心” “一基地”对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具有重要的导向、指南作用。所以我们要切实增强人才、学科、科研三者之间的互动,加强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之间的协同,有效集聚社会资源,充分激发资本、信息和技术等各方面活力,着力提升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原始创新能力、关键共性技术的有效供给能力以及高质量人才培养的支撑能力,攻克一批共性关键技术,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创新成果。要以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行业重大需求为导向,提高高校科技创新与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重大需求的对接程度,整合相关资源,搭建服务平台,形成集中优势,瞄准主攻方向,明确重点任务,切实加强与行业骨干企业的合作,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技术服务,有效提高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率和应用效果,提升服务发展能力和水平。要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其实施规定为契机,推动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分配制度改革,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报酬制度,充分激发教师从事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进一步提升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水平,规范协同创新中心管理运行。
去年,省教育厅会同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快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通知》,对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和管理提出明确要求。简单地讲,就是真协同真创新,真协同,就不是拉郎配,更不是形式上的拼凑;真创新,就是不能四平八稳,更不是碌碌无为、按部就班。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具体地讲要着重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抓好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实施。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是由牵头高校会同协同单位共同编制,并经江苏高校协同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审核论证、反馈修改完善和正式批复的,是协同创新中心评估验收的重要依据。发展规划明确了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量化了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任务和指标,具体包括任务与考核指标、资源整合与投入支出、年度实施计划与绩效指标等。牵头高校和协同创新中心要认真落实发展规划,狠抓年度任务和总体目标落实,扎实推进发展规划的实施。要逐项对照规划内容,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盘点任务和指标完成情况,正视当前的不足和困难,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举措。二是要抓好协同创新中心管理运行。协同创新中心管理运行总体要求是,要做到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经费合规、运行高效。协同创新中心要有效开展组织协同创新活动,要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构和内控机制,严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经费收支预算,客观编制年度工作自评报告、经费收支决算。从全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层面而言,仍存在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不到位现象,企业承诺的支持资金未能落实,资金使用存在“不敢用”“不会用”的现象,部分协同创新中心资金支出比例偏低。牵头高校和协同创新中心要切实提高协同创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专款专用,将经费用足用好、用得合规;同时要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足额拨付配套经费。
三、进一步强化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管理,认真做好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工作。
省教育厅正在构建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协同创新中心评价机制,建立分级考核、分类支持制度,完善激励和退出机制,将评估结果与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挂钩。一是全面总结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进展。前不久,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协同创新中心报送建设进展报告,总体看来,建设进展和成效较为明显,存在问题和不足不容忽视。我们有一个面上的统计数据,大家也可以了解一下,对照一下自己的地位、实力。到目前为止,全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共协同814个单位,聘任全职固定人员5830人、兼职与双聘人员3743人、访问与流动人员1356人;共投入经费113亿元,其中省财政专项资金15.5亿元、国家教育和科技经费拨款52亿元、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支持经费13.7亿元、企业投入等经费31.8亿元。在科研创新方面,共承担重大任务6899项,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5346项,新增省部级以上基地平台234个,重要科技成果获国家级科技奖励97项、省部级科技奖励810项,在国际权威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11965篇,获授权发明专利5281件,其中国际发明专利142件,制定或提交国家、行业等标准245项,突破重大理论、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530个,开辟新领域和新方向272个。在人才培养方面,培养与引进院士34人、“杰青”62人、“长江学者”57人,累计培养学生9万余名,其中博士生5200余人,协同创新中心的育人功能不断得到强化。尤其突出的是,在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方面,既依托主体学科,又带动培育了学科建设;新增省部级以上创新团队233个,获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1037项。在服务社会方面,转化应用成果1659项,产生经济效益约860亿元,为相关行业产业培训技术人员168381人次,为政府部门提供智库决策、解决社会和行业产业重大问题等300余项。在国际合作交流方面,开展重大国际合作研究285项,在国际学术机构任职651人,派出人员到境外国际交流2841人次。二是科学开展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省教育厅在去年年底发布了《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作为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涵盖协同创新中心运行与保障、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建设与创新成效、可持续发展能力及重大标志性成果等部分,包括科研创新与产出、社会服务与贡献、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学科建设和协同创新重大标志性成果等内容,结合四种类型协同创新中心的不同模式与任务,导向明确,各有侧重。指标体系基本分满分100分、附加分20分。绩效评估将严格标准和程序,科学、系统、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整个评估工作于2016年底完成。8月至9月,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组织对中心财务收支情况和专用仪器设备购置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省财政厅、审计厅也会参与这项工作,省教育厅对协同创新中心进行抽查审计;牵头高校会同协同单位按照要求编制绩效评估报告,提供绩效评估相关证明材料。10月至11月,省教育厅对绩效评估报告和证明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估和现场考察;经审定、公示后公布绩效评估结果。
希望各协同创新中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确保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