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
9月20日下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暨高校知识产权工作会议。教育厅沈健厅长系统总结了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阶段性进展,并详细部署了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工作。
会上发布了三个通知,分别是:
1、《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科〔2016〕6号)(见附件1)
2、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苏协创办〔2015〕2号)(见附件2)
3、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苏协创办〔2016〕3号)(见附件3)
请各中心仔细研究以上3个通知内容,按照通知要求会同主要协同单位对照中心发展规划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编制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报告(附件4)和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统计表(附件5)。
重要提醒:
绩效评估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分别占协同创新中心总数的30%、50%、20%左右,对评估结果为A等的协同创新中心,省财政继续支持,资金额度保持不变;评估结果为B等的协同创新中心,省财政调减支持力度;评估结果为C等的协同创新中心,省财政终止经费支持。
重要时间节点:
10月31日前,提交绩效评估报告和绩效统计表;
11月上旬,对提交的评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11月中旬,会议评估(形式:分组答辩,每个中心答辩25分钟、质询15分钟,共40分钟);
11月下旬,现场考察(前40%中心现场考察);
12月份,补充一批立项建设的协同创新中心。
请各中心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争取评估结果A等。
科研院2011办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