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批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4-05-20 浏览次数:

各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相关学院:

根据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座谈会部署,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规划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包括:协同创新中心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主要机制体制改革和运行模式,主要任务与考核指标,资源整合与投入支出,年度实施计划与绩效指标等。

(二)附表包括:协同创新中心人员名单,在读学生名单,已有投入与支出情况,总体经费预算,省财政专项经费需求计划。发展规划格式见附件。

二、发展规划编制要求

(一)各牵头高校和协同单位要高度重视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明确目标思路,落实工作责任,以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为基础,高水平、高起点、高质量地做好发展规划编制。规划期为:2014年—2017年。

(二)第二批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由牵头高校和协同单位共同完成,每两年可修订一次。发展规划主要任务与目标应具体、明确、可考核,建设措施应切实、有力、可行,年度实施计划、绩效指标须与总体目标相吻合,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

(三)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的牵头高校,须组织专家对发展规划进行咨询论证,并充分吸收专家咨询论证意见,进一步予以修订完善。

三、发展规划审核批复

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立项建设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进行审核论证,予以批复;对培育建设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的发展规划进行审核,予以备案。

请各中心于6月19日前将发展规划(一式15份)报送至科研院。联系人:卢玲,联系电话:84399576,电子邮箱:luling@njau.edu.cn。发展规划格式可在下载专区下载。

科研院

2014年5月20日